有交点时,连半径,证垂直
1、定义:和圆只有一个公共点的直线是圆的切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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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步骤:当已知直线与圆有公共点时,连接圆心和这个公共点(即作半径),然后证明这条半径与该直线垂直即可,已知AB为⊙O的直径,直线PA过A,且∠PAC=∠B,要证PA是⊙O的切线,可连接OB,因为AB为⊙O的直径,C=90°,进而可得∠B+∠CAB=90°,又因为∠PAC=∠B,PAC+∠CAB=90°,即PA⊥AB,因此PA是⊙O的切线。
3、图片示例:可以自己动手画一个圆,标出直径AB和圆上一点C,再画出直线PA使其过点A,然后用量角器等工具测量出符合条件的角度来验证切线。
无交点时,作垂直,证半径
1、判定定理:经过半径的外端并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。
2、步骤:当直线与圆的公共点不明确时,可以过圆心作直线的垂线,再证圆心到直线的距离等于半径,通常会借助角平分线的性质、三角形全等或勾股定理等方法来证明垂线段的长度等于圆的半径,在直角三角形ABC中,∠ACB=90°,∠BAC的平分线交BC于点O,以点O为圆心、OC为半径作半圆,求证AB为⊙O的切线,可过O作OD⊥AB于点D,因为AO平分∠BAC,CAO=∠DAO,又因为AO=AO,∠ADO=∠ACB=90°,ACO≌△ADO,所以OC=OD,因此AB为⊙O的切线。
3、图片示例:先画一个直角三角形ABC,∠ACB=90°,再画出∠BAC的平分线交BC于点O,以O为圆心、OC为半径画半圆,然后过O作OD⊥AB于点D,通过测量或计算来验证OC=OD,从而证明AB是切线。